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梅州市梅江区培优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33号2-7,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4140270001989号)和梅州市梅江区关键词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办新中路嘉和·梅江水岸1栋311-313号店铺,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4140270000849号)终止办学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梅州市梅江区培优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和梅州市梅江区关键词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注销此2家机构办学许可证。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