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低保、五保对象信息长期公示,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梅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规定,现对我区低保、五保对象名单予公示。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救济情况和问题。反映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社救股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道前街
邮政编码:514000
联系电话:0753—2196865
传真电话:0753—2225775
具体名单请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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