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区美术家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2-12 09:04: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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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区民〔201644

 

 

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区

美术家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梅州市梅江区美术家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梅州市梅江区美术家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梅州市梅江区美术家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章程》开展活动。凡开展重大活动要报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及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三、有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变更要报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及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四、每年531日前要向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提交年检报告及有关资料,接受检查监督。

此复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