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区民〔2016〕31号
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区
凤凰博物馆成立登记的批复
梅州市梅江区凤凰博物馆筹备组:
你馆报来申请成立梅州市梅江区凤凰博物馆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梅州市梅江区凤凰博物馆,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