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社会组织年检相关事项通知
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实施2015年度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凡在2015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2015年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社会组织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登录梅江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mzmj.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户和密码登录,按步骤点击“年度检查”-“申请”-“申请办理”,如实依序按系统提示进行年度检查报告书的填写并保存提交。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填报相关内容。网上提交后业务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请等待年检结论;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请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提交;业务状态栏显示为“审批通过”,可查看年度检查结论;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的,社会组织应当 10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提交。
(二)纸质报送。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批通过后,将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由法人亲笔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报告末页应同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一式两份,于2016年6月30日前连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并加盖年度检查结论印鉴。
三、注意事项
1、我区社会组织年检网上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社会组织应按时填报,逾期年检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今后每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账号和密码咨询电话:0753-2192118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020-87554998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