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工作,经审核,确定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共2家,现将《梅州市梅江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重要依据。
附件:梅州市梅江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一批)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
梅州市梅江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一批)
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
梅州市梅江区慈爱颐养院
梅州市梅江区东街康寿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