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工作,经审核,拟确定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共2家,现将拟确定目录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向负责初审的我局反映。
联系人:陈利文
联系电话:2192118
附件:梅州市梅江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一批)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15年10月21日
梅州市梅江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一批)
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
梅州市梅江区慈爱颐养院
梅州市梅江区东街康寿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