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梅州市梅江区
红黄蓝幼儿园的批复
梅州市梅江区红黄蓝幼儿园筹备组:
你中心报来申请成立梅州市梅江区红黄蓝幼儿园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梅州市梅江区红黄蓝幼儿园,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 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 批复
抄 送: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区教育局,罗海涛常委、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