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2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高处坠落事故)
来源: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1:03:52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10月27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202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2023年8月18日成立“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3年8月18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罗新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良好。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级地方政府,迅速开展一次在建项目专项安全检查,要组织以辨识大风险,消除大隐患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对安全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涉事企业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行政罚款30万元的处罚。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按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对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分管建筑工程领域的负责人、梅州嘉应新天地有限公司和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约谈。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和属地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认真研究总结工作,对辖区的建筑工程领域监管工作作出全面细致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展开了全区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梅州奥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基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