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梅江区2022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5•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1:14: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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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5•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202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2023年8月18日成立“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5•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3年8月18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罗新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5•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一般。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梅江区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举一反三,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促辖区内的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给予对事故发生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涉事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梅江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把源头管理工作作为一大工作抓手,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组织了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督管理,督促运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促进了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梅州市梅江区建海货运店“5•5”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针对发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区安委办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源头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重点车辆隐患。建立“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安全隐患台账清理制度,定期将多次违法、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和企业信息通报并公开曝光,推动源头监管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定期组织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车辆变相挂靠排查整治,切实解决运输企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督促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二)重拳出击,全力整顿路面交通秩序。持续保持高压严管严查态势,组织开展货运、客运等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宣传造势,不断掀起宣传教育高潮。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加大城市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投入。公安、宣传、网信部门要在媒体、网站、客货运站场,定期投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广告,增设宣传标识标牌,形成交通安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