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来源: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6-07 11:18: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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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近期,我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地接连报告本地新冠 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广州市、佛山市一些区域调整为 中高风险地区。为切实加强梅江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 身体健康。现就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重点地区来(返)梅 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出如下防控要求:

  、请您于来(返)梅当天主动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 报备,如实申报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

  、请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具 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务必要做到“三天两 检”即做2次核酸检测,2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72小时;

  、为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主动在家实行14天的居家 健康监测,并做好每天健康申报;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丧失、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请主动与社区三人组联系,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区疫情防控组(0753-219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