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4 15:47: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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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    

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举报投诉电话:12345(消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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