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包括: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健康素养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