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县西阳铝材厂对“12•19”脚手架坍塌事故负有责任案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5-11 10:30:00  浏览次数:-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梅区)安监罚〔2018〕执1 号
处罚名称:梅县西阳铝材厂对“12•19”脚手架坍塌事故负有责任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对梅县西阳铝材厂“12•19”脚手架坍塌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梅县西阳铝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1402597469302L
法人代表姓名:钟耿彬
处罚决定日期:2018/04/26
处罚机关:梅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441403
当前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