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区田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案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5-31 14:35:00  浏览次数:-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江南)安监罚当〔2018〕1号
处罚名称:梅州市梅江区田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案
处罚类别1: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处捌佰元整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梅州市梅江区田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1402747070007U
法人代表姓名:田家忠
处罚决定日期:2018/05/11
处罚机关:梅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441404
当前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