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梅州市梅江区亚宋烟花爆竹经营部等3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颁发相关证照文书。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证照文书 | 许可证(文书)编号 | 有效期(颁发时间) | 备注 |
1 | 梅州市梅江区亚宋烟花爆竹经营部 | 宋国平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梅)YHLS 2019441402001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2 | 梅州市梅江区事事通烟花爆竹经营部 | 叶胜昌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梅)YHLS 2019441402002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3 | 梅州市梅江区蓝家烟花爆竹店 | 蓝伟平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梅)YHLS 2019441402003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