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梅江区金源路
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实施期限的公告
江南街道办事处、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梅区府〔2018〕7号)第六条征收实施期限的有关规定,现征收实施期限已到期,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征收实施期限从 “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8月18日”延长至“2018年12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