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我区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13 09:2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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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带头示范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7月18日——24日,我区由依法治区办、民政局、农业局和司法局联合组成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审核小组对全区各镇、街道申报的49个2018年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达标审核,并对2017年度命名的66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审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帐等形式重点审核申报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广东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审核小组通过政府网站对申报村、社区是否存在不能申报“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情形进行了核实。同时利用省、市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核审查的契机,对全区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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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以有关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常性开展法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四个方面为重点,范围涉及全区已命名表彰的6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动态管理,积极营造用法治思维、民主举措指导各项工作,逐步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努力实现化解矛盾靠法、经济发展依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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