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驻社区法律顾问幸利红律师到三角塘社区走访,社区居民咨询:“我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想要起诉离婚,而且对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此双方曾签有协议,双方约定如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归忠实一方所有。请问我起诉离婚时是否能以该约定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归我所有?”
律师解答:现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法》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证据情况等多种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