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社区法律顾问幸利红律师为月影塘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4:5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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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9日,驻社区法律顾问幸利红律师到月影塘社区走访,社区居委干部咨询:“我社区内的一位居民向他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现该房屋发现漏水影响楼下套房,因此投诉至居委。请问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但二手房由于普遍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其质量问题涉及诸多方面,一般当事人很难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如果质量问题是原房屋所有人出卖时即存在的,要视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2)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明知房屋的质量问题而购买房屋的,则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也无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3)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隐蔽的质量问题,并且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卖人在装潢、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么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出卖人明知有此质量问题,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就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