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8日,在扎上村委值班期间,村民杨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孙文政律师咨询关于相邻权协议如何进行处理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杨某与邻里因房屋建设及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遂双方签订了相邻权有关的协议,约定双方建房四至的范围,而后对方不按约定履行,超过协议约定的部分强行建房。问,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首先应明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