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杨文村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06 11:2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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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4日,杨文村村民陈某迪向驻村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咨询农业生态林的补偿款应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国家补偿林业生态林的钱归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