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申渡村法律顾问陈志华律师参与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09 11:10:00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8月8日,驻申渡村法律顾问陈志华律师参与饶先生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矛盾形成的简要情况如下:饶先生现年60多岁,原配偶过世后又再婚,婚后建了一栋房屋居住,目前夫妻二人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该房屋由夫妻二人建造,但土地来源是政府划拨,属于家庭安置地。现儿子和儿媳想赶走饶先生的配偶,于是做出很多不正当的行为:如殴打、破坏家里的物品、辱骂等等。

    因只有饶先生夫妻到场,其儿子和儿媳未到场。故陈律师和村委干部只能对两位老人的问题作出解答。主要是:1、房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2、如无法协商解决(比如分层居住等),则可走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