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在值班期间,赛仁村村民张某华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黄尚骏律师咨询如下法律问题:张某华老家的土地被政府强制征收,经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认为国土资源部门的征收决定有效,并作出了复议决定书。张某华认为政府的征收行为程序违法,且赔偿数额缺乏合理。
律师答复:黄律师建议其在复议决定书规定的起诉时限内到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