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大密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4 15:51: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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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6日,驻大密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为村民吴先生解答变更抚养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吴先生咨询称,其与老婆离婚了,儿子判给吴先生,前妻可随时探望。前妻嫁到海外,三年后前妻以外国条件好为由要求孩子再判给她,其为了孩子以后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便答应了。后来,其了解到前妻是以孩子的名义在国外申请低保度日。问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解答:关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吴先生的前妻及其配偶没有稳定的工作,还在领取低保,并且也没有提供除领取低保外的额外收入和资产情况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有抚养小孩的经济条件。而吴先生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并且双方离婚后吴先生抚养小孩的时间较前妻长,且当时吴先生也配合前妻探望儿子,故吴先生所要求的变更抚养关系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