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上罗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4 15:51: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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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9日,驻上罗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为该村村民王某解答劳动报酬的相关法律问题,简要情况如下:

    王某咨询:“单位延期支付的工资,如果员工辞职了,单位不发这部分工资给辞职的员工,有法律风险吗?”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如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承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