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小溪唇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17:38: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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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3日,小溪唇社区居民陈女士打电话向驻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咨询遗产继承事项。陈女士咨询:“我再婚后住在男方购置的房子里,可不可以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男方去世后,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男方的子女有没有权收回房屋?”

    律师解答: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他愿意加上你的名字,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愿意加上你的名字,那就只能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就算男方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男方去世后,你仍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财产继承人,和男方的子女一起共同继承房产,男方的子女不能收回房屋,也不能把你赶出去。如果男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那么男方去世后房产首先一半归你,剩下的一半你和男方的子女有等额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