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玉水村法律顾问余少彬律师为村民解答工伤补偿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17:38:19  浏览次数:-
【字号:

    在玉水村值班期间,该村村民李女士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余少彬律师咨询关于工伤补偿的问题。李女士称,她2018年在某公司上班时受了工伤,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公司在没有告知其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的前提下赔付了25000元,并签订赔偿协议。由于她2017年的月平均工资最少4200元,问这个协议是否合法,还可否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律师解答:首先,作为工伤,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如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赔付,十级伤残大致7-9个月本人工资。至于社保赔付一般按交纳社保工资计算,不以实际工资计算。如果交纳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标准,属于公司未按工资足额交纳社保,由于社保赔付未能足额按标准赔付的部分,由公司承担。依协议来说,双方自愿签订,应该诚实守信履行。对于一方以欺诈方式或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而非无效协议。正确的程序和策略应该是先向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赔偿协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协议后,事件回归到未处理状态,伤者方再申请仲裁请求赔偿,按法律规定的工伤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