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驻圩镇社区法律顾问李佳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该社区居民徐先生前来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徐先生以自己名义借钱给朋友,但是借条上写的出借人是徐先生弟弟,借款也是徐先生弟弟拿给朋友的,而该朋友也还了部分钱到徐先生微信上,现今徐先生想起诉朋友要求其归还剩余借款,咨询该如何解决?
律师答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想要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应由徐先生弟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借条上记载的出借人为徐先生弟弟,而实际借款也是由徐先生的弟弟借出,应认定出借人为其弟弟,即其弟弟有诉权,可整理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