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客天下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7 17:27: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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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天下社区居民陈小姐来电向驻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咨询:由于其在怀孕期间发现其丈夫有其难以容忍的不良嗜好,陈小姐准备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但听闻怀孕期间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能离婚。问,其是否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解答:我国现行《婚姻法》确有对夫妻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一年内解除婚姻的情况进行限制,但仅是对男方进行限制,即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情况下并未有限制女方提出解除婚姻的规定,若陈小姐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