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响,很多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被按下了暂停键,很多群众无法正常复工,从而导致工资发放的问题备受群众的关注,2020年3月24日,驻泮坑村法律顾问罗绿琴律师在值班期间就接到该村村民翁某的咨询电话,其述称,因疫情原因,2月份一直没上班,3月份回来上班后,公司因为经营情况问题,老板通知二月份的工资就不发放了,因此咨询律师这是合法的吗?
律师告知翁某: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公司应按停工停产的标准发放工资。目前广东省内各地陆续下发复工复产指引,如广州市就出台《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13号),明确规定企业需达到复工条件才能复产复工。如因企业未达到复工条件而导致员工不能正常返回工作岗位的,此种情况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形,企业应当按照停工停产期规定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