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为上坪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7 10:18:25  浏览次数:-
【字号:


    在值班服务期间,上坪村村民候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咨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9月2日,侯某与金某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利息为月利率2%。但是,借款期限届满金某未能依约还本付息,经协商,候某与金某于2015年8月4日签订《还款协议》,确定金某仍拖欠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利息人民币2万元,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由金某某为此提供连带保证。此后,金某及金某某经侯某多次催收,除于2017年9月中旬偿还部分本金外,仍未能如约还清所有本金及支付利息。问,有何有效措施防止金某及金某某用其他手段转移财产?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有关规定,侯某可以随时要求金某或金某某返还借款。如果金某及金某某有财产的话建议先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其将财产转移,然后与其协商沟通,如能按时还款,立即申请解除查封,如果协商不成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 最后,告知侯某应尽快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财产,再与其协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