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值班服务期间,三龙村村民邱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潘广球律师咨询关于离婚纠纷的相关法律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邱某与蔡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了两个儿子。但邱某在婚后发现蔡某生活习惯与其差异很大,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而蔡某在两小孩出生后,也一直对小孩不照顾不关心。邱某想要主动提出离婚,问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在确认感情确实破裂无法和好的情况下,首先可考虑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方式协商离婚,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负担、双方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分配有所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就要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届时,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如涉及分割财产的还需提供相应财产证明。 最后,告知邱某应尽量与蔡某协商,如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邱某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邱某应在判决生效半年后才能再次以同样理由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