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村法律顾问曾浩然律师为筀竹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17 09:56: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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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筀竹村法律顾问曾浩然律师到村委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该村村民钟某前来咨询:“宠物狗坐副驾驶位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而坐在副驾上的宠物活泼好动,极易干扰驾驶员视线,因此驾驶员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属于妨碍驾驶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