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中村村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7 15:28:17  浏览次数:-
【字号:

G1003.png

    2020年8月份,驻村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为中村村民范某亦解答关于租赁的经营性物业受疫情影响,可否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理由向业主申请减免房租?

    律师解答:可以。此次疫情作为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当事人不能预见;从其爆发至今,没有有效的方法阻止其传播,不可避免;尽管有病人经过治疗病愈出院,但到目前医学界还没有确定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不能克服;故此次疫情是人类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其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企业向业主方申请减免房租,但应当尽早以书面的形式向业主方申请。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企业租赁的厂房、商场等物业功能涵盖了生产、住宿、仓储等各项功能,疫情可能影响了部分功能,但一般不会导致企业租赁物业的全部功能无法实现,故应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向业主申请减免房租,例如政府管控导致无法开业,或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限制团队旅游、聚餐,故而酒店、餐饮企业等承租方营业严重受影响等情况都可申请减免,但不宜“一刀切”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全部免除缴纳房租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