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杨桃墩社区居民李先生向驻社区法律顾问肖灵律师咨询说:“我叫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房东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这里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你和房东之间是承揽关系,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如果不是房东的指示过失,是不用承担你方工人受伤的赔偿责任的。
第二层关系是你与工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是指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雇主应当赔偿雇员的人身伤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