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新田村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8 11:16: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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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村村民刘小姐来电咨询称,上个月其父亲因病去世,遗产合计82万元,刘小姐母亲健在,刘小姐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特咨询律师这笔赔偿款应当如何分配?

    陈律师解答:对于赔偿款首先可以一家人进行协商分配,如协商不成,对于赔偿金中专有的部分归专有人享有,如抚养费应当归被抚养人所有,其它剩余的部分可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照遗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