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美景社区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8 11:32: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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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景社区居民李小姐来电咨询称,上周其和家人去旅行,在入住宾馆时,刚进入宾馆大堂,李小姐的女儿就摔倒了,因为宾馆地板刚进行了消毒水喷洒工作,大堂的地面是湿的,工作人员看见小朋友摔倒了,马上将其送医接受治疗。这次治疗费用共花费了5000多元,因此咨询陈律师宾馆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

    陈律师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宾馆是公共场所,宾馆的工作人员应尽到提醒义务,所以宾馆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