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驻村法律顾问彭兰律师到龙坑村为该村村民解答有关房屋租赁问题。该村民向彭律师咨询称,其自家房屋租赁给甲,甲之后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又租给乙并签订了合同,赚取中间差价,咨询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搬离房屋,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律师答复:建议其应该在知道存在非法转租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如果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将视为同意转租。在提出异议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付清租金并搬离房屋。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于涉案房屋在西阳镇,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到梅江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