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湾下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9 10:59: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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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7日,驻湾下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XX有限公司(法人系湾下村村民)前来咨询。具体情况为: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XX有限公司是纸制品生产企业。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陈某向该公司购买其生产的纸制品。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而是以陈某下订单,公司直接送货,并由陈某在送货单上签收,随后支付货款的形式进行交易。截至2019年12月15日,陈某向该公司出具《欠条》一份,确认拖欠该公司货款23万元,公司将持有陈某签名的送货单全部交还给陈某。经公司多次催促陈某付款,未果。

    2、听当事人讲述疑问: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买卖合同,我公司能否仅凭该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货款?能否要求其支付利息?

    3、为当事人分析:由于双方未签订合同,陈某在欠条中已注明拖欠贵司货款23万元,并承诺在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如不能支付,将按每月2%支付利息。故此,可以以该欠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组织证据的同时,最好将公司发货给陈某的出货单、陈某向公司支付货款的凭证等材料作为辅助证据提交,以证明双方发生交易的事实。

    4、律师告知XX有限公司:可以与陈某再次协商支付货款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