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驻龙岗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委为村委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期间,该村村委干部向李律师咨询:在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由本村集体成员长期占用、使用、管理,但不在本村行政区划内的土地如何进行征收补偿?
李律师在现场认真听取了村民及村委的诉求后,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大家进行分析说明,并积极为大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2020年8月18日,驻龙岗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委为村委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期间,该村一村民向李律师咨询:村民饲养的动物侵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应当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动物侵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休息,是否构成动物致人损害?例如,饲养的宠物狗日夜狂叫,导致邻人无法正常休息。此时尽管并没有造成损害,但已构成妨碍,可能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但不一定属于动物致人损害的范畴。
2020年9月16日,驻龙岗村法律顾问李彦彬律师到村委为村委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期间,该村村委干部向李律师咨询:农村村民、邻里之间因口角纠纷发生抓扯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情节轻微的,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农村村民、邻里之间因口角纠纷发生抓扯,间接故意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