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罗村民李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咨询,他身份证丢失,又忙于找工作应聘,情急之下用他栾生兄弟身份证去某建筑工程公司应聘,应聘成功后并没有和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结果不巧,才做了几个月就受了工伤。建筑工程公司核实后发现李某身份信息不符,认为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以欺诈手段进入公司,否认与李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将其辞退。问能否跟公司索要工伤赔偿?
律师解答:你入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条件,因此双方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在入职时虽冒用你兄弟身份,但不影响你作为劳动者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在劳动中受伤的客观事实。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受伤时与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先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