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罗村民小曾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咨询,说到他8岁就随妈妈改嫁后和继父生活到现在,母亲前几年病故,问和继父没有血缘关系是否有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关系。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物质帮助、生活照顾和教育义务,那么继父母就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在继父母年迈、生活困难之时,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