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车站社区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16:13: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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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份,驻社区法律顾问丘佳华律师为车站社区居民欧某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欧某虎咨询企业是交易合同的供货方,疫情期间可采取哪些措施减少影响或损失?

  律师解答:为尽量减少此次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建议有关供货企业应做好以下应对沟通:

  (1)对照合同进行自查,及时确认能否对照合同以及自身的生产经营安排核查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2)积极关注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的通知和政策,遵守当地政府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要求,按政府官方公布的信息进行排产生产,制定生产计划;及时与己方供应商保持沟通,核实生产物资能否按时供应;

  (3)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仅仅只是无法按照合同依约供货尚未达到解除条件的,应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并保留寄发通知的证据。切不可以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是公众周知事件,而不及时寄发通知。寄发通知时应附上政府部门的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通知等作为凭证;出口外贸企业,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申请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4)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原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法履行的,建议企业应及时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无法协商一致的,应立即向买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将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写明,并提出依法解除合同并附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