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驻上坪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宋某前来咨询。
听当事人讲述案情:宋某是某公司文员,月工资2300元,自2015年3月进入该公司工作至今,公司都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听当事人的疑惑:宋某能否以工厂未与其签订合同为由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为当事人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宋某去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与公司厂间存在劳动关系。
告知当事人:如准备好证据材料及申请书即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份期间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