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湾下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7 10:33: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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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日,驻湾下村法律顾问郭丹妮律师在进行日常坐班服务期间,刘某前来咨询。简要情况如下:

  刘某出卖某房产,与余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56万元,于2019年12月底以前交清房款。不久,余某依约交清了房款并入住,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刘某以他人出价更高为由,要余某加钱,否则要求其腾出房屋。听当事人讲述疑问:刘某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为当事人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余某已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并实际占有涉案房屋,刘某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过户义务,如不履行,可以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告知余某:要求刘某办理过户手续,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