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管理,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9]182号)要求,梅江区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经核查,发现西阳镇秀竹村和三角镇泮坑村存在小班重复区划问题,同一地块具有两套地籍小班号。
为了解决重复区划问题,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民委员会、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民委员会五部门组织协调会议。作为泮坑村驻村法律顾问,罗绿琴律师参与了《关于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和三角镇泮坑村重复区域林地权属界定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协议书》 的拟定、修改、签订等过程,成功解决了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和三角镇泮坑村重复区域林地权属界定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