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罗村村民梁某前来向驻村法律顾问刘琴律师咨询称,其与老婆一起开了间服装店,老婆平日会偷偷跑去打麻将。最近收到传票,自己和老婆都被人告上法院了,问及老婆才知她偷偷背着他向同学借了十几万块说用于服装生意周转,实际是被她用于麻将赌博,奈何一直还不上她同学的钱,她同学才将他与老婆诉至法院。问作为丈夫并不知情的借款是否得一起承担这笔债务?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故,假如你老婆同学借条上你并未签名一般认定不了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