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镇社区居民李女士前来向驻社区法律顾问刘琴律师咨询称,其2007年嫁给她老公,婚后一直都是照顾家庭做家庭主妇。由于公婆年纪大没法帮忙带孩子,孩子也一直由她带。近几年跟丈夫相处不融洽,想离婚,问这些年为家庭付出那么多离婚后能否有家务劳动补偿?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你可以跟你老公协商,他能主动给就最好,他不愿意给就只能由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