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驻新田村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3 09:1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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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村村民黄先生来电向驻村法律顾问陈垚律师咨询称,其与公司现在处于试用期劳动关系,该期间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答复:《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